回家的時候就把這抱回來
敗了一個頭戴式耳機回來
戴在頭上感覺衝勁不斷來
我的新歡 Marshall Major

在買之前不斷的試了不少的耳機
試了一個小時後 這個就是我的最後決定
在試的時候 有問過店員各個耳機的差異
但是服務我們的那位店員似乎只是普通員工給不到我們意見
只好就不靠評語 一個個去試聽到滿意為止
然後聽到這個的時候 整個感覺就來了 來了
湧進心裡的感動不是隨便可以形容的
說到為何買個耳機的話
買它並不是錢多沒有地方用
首先是放在公司的耳機壞了
二來在家中晚上用電腦的時候會吵到人

這個耳機不是罩著耳朵外圍 而是用著柔軟的皮質耳罩夾著耳朵
我剛開始用的時候 也許太緊了
因為我有戴眼鏡 耳罩夾耳朵 耳朵跟頭之間夾著我的眼鏡
戴久了會不舒服 但後來調整好位子讓耳罩在眼鏡下的耳朵後沒這個問題了

不用擔心線不夠長 這個耳機的線好像家裡電話這樣的捲起來
要拉長的時候長度你都會嚇一跳 可以拉到姚明這樣高
再來這個耳機改版過 加了麥克風
所以在車上打電話的時候可以戴這個耳機
也有按鈕配合 iPhone iPod iPad 播放音樂
如果有興趣買耳機的朋友 可以試試這個
因為跟它同價位的耳機 我拍胸口保證它的音質是最棒的
好啦 我去聽音樂了 掰掰










